鄂豫皖苏维埃政府税务总局旧址
1931年2月,红军攻克新集(今新县城)后,成立鄂豫皖鄂豫皖苏维埃政府税务总局,并将一曾姓地主的住宅征作机关用房。总局旧址曾姓地主房子的第四进位置,坐东朝西,前后两排,绵砖到顶,灰瓦盖脊,雕梁画栋,翘角飞檐,典型的豫南民居式建筑风格。2005年6月,原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德生将军为旧址题写了匾额。2009年9月,原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为旧址陈列馆题写了馆名。07年至09年间,先后被河南省国税局、信阳市委、国家税务总局命名为省国税系统“廉政教育基地”、市委“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税务系统五大“税收宣传教育基地”。
序厅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规模较大、坚持时间较长的一块革命根据地。从1927年到1937年,伴随着根据地的创建和发展,根据地的税收工作从开展“五抗”斗争、废除旧的苛捐杂税开始,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零星分散到统一规范的发展历程。
鄂豫皖根据地的税收实践在我国税收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它成立税务总局最早,时间是1931年7月,江西瑞金是1931年11月;二是它制订统一税则最早,时间是1930年9月,江西瑞金是1931年11月。三是它坚持时间最长,1927年到1937年,红旗不倒,一直坚持。
“红色税收的足迹”主题雕塑,反映的是税务人员昂首阔步在为红色政权聚敛财源的进程中。
序厅两侧的两组浮雕,微缩了税收的发展历程。
在序厅顶部以28颗红五星组成照明光源,含义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税务机构:其中1颗大的表示鄂豫皖税务总局、27颗小的表示26个税务分局和1个税务海关分局。
展厅
一、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创建初期的税收
在根据地创建初期,鄂豫皖边区军阀割据、战乱频繁、苛捐杂税繁多、经济停滞,一度出现“农不得耕,工不得值,学校绝读诵之声,商店有闭门之叹”的衰落破败景象。
1926年,共产党员吴焕先在箭厂河四角曹门建立鄂豫边第一个党小组,组织农民协会开展以“抗租、抗税、抗捐、抗粮、抗债”为主要内容的五抗斗争,从此革命斗争风起云涌。
1927年,“八七”会议召开,通过《最近农民斗争的议决案》,对农民暴动作出指示:“取消重利盘剥者的债务苛刻的租约与苛约,……对于一切新旧军阀政府的税捐实行抗纳,并实行抗租。”
1929年,石生财联合郑新民领导的武装,打下罗山宣化店百货税征收总局。
1929年3月,中共霍邱县委领导南四区人民,在叶家集举行反对增征地亩税游行示威。
五抗斗争废除了苛捐杂税,切断了统治阶级的财政来源,锻炼了干部队伍,为根据地新税制的建立铺平了道路。
1927年和1929年,鄂豫皖边区相继爆发了“黄麻”、“商南”、“六霍”三次起义,创建了三块根据地,成立了三支主力红军。
在根据地创立的同时,制定了《临时土地政纲》,开展土地分配。土地分配是农业累进税实行的前提。
1928年7月9日,中共六大召开,通过《政治决议案》,提出“实行统一的累进税”。根据六大指示,同年冬,红十一军三十一师在箭厂河河堤建立征收点,开始征收税款。
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创建初期,虽然进行了累进税的探索,但税收工作还没有走上正轨。党和军队的经费主要依靠打土豪筹款的办法解决。
随着革命队伍壮大,单靠打土豪已不能满足军民日益增长的物资需要。尤其是后期,内部土豪几近摧毁,财政来源渐渐枯竭,面对这一形势,党和政府开始注意运用财政税收杠杆调节各阶级收入。
1929年冬,鄂豫边工农革命委员会成立,同时成立了鄂豫边工农革命委员会税务局,郑位三兼任税务局局长。
二、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统一后的税收
1930年6月,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正式统一,鄂豫皖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同时成立了鄂豫皖边区财政经济委员会税务局。
1930年9月17日,中共鄂豫边特委发布边界第十四号《关于征收累进税问题的通告》,该通告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最早的税收成文。
在累进税实行之初,也不是一帆风顺,遇到相当的阻力和困难,
人们纷纷发出这样的疑问:共产党是领导我们闹革命,开展抗捐、抗租、抗税的,怎么也开始征税了?后来经过不断地宣传,同时对贫雇农实行免税政策,人们才得以理解,税收工作得以顺利实行。
到1931年4月,苏区的情形已大有改观。1931年4月6日,《红旗周报》第四期刊登了《鄂豫边苏区的实况》,文中写到:苏维埃政府的税收是以农民收入为标准,实行累进税……,他们认识到苏维埃是他们自己的政府,又无其他军阀豪绅所征收的苛捐杂税,大家都很愿意缴纳累进税。同时苏区的经济建设也在蒸蒸日上,“鄂豫边苏区的建设与从前不同,沟渠、水利,要开垦的已经开垦起来,要修理的也修理好了,许多道路及桥梁也建造或修理好,同国民党时代比较起来,真是相差天地(远之隔)。”经济的发展为商业累进税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1931年5月,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成立,张国焘任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书记兼军委主席。
1931年7月,税务总局成立。总局下设税务分局,不够设分局条件的地方,设税务特派员。自此以后,根据地的税务机构迅速健全、完善。这是财经委员会各机构隶属关系图。其中税务局除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挥外,还须接受人民委员会的指挥和监督,此外还要接受工农监察委员会的监督。
同月,《关于商业累进税之规定》颁布,继农业累进税之后使商品货物的征收在根据地实现了统一。沈泽民亲自起草了税务局组织体系和商业累进税条例。
1931年8月,长江流域爆发特大洪灾,为确保人民渡过饥荒,鄂豫皖苏维埃政府颁布了《粮食收集储藏暂行条例》。它“名义是鼓励群众储藏,实际上是一种税”,它是特殊时期实行的特殊政策。同年10月、11月又分别颁布了《为不征收贫农累进税问题》、《为粮食累进税的征收问题》,使农业累进税政策得以延续和完善。
三、红军主力西征后的税收
1932年8月20日,国民党“围剿”军队会攻鄂豫皖革命根据地首府新集。9月9日,新集陷落,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和中共鄂豫皖省委及省苏维埃政府等机关,被迫撤出新集。
1932年10月10日,鄂豫皖中央分局在黄柴畈召开会议,决定红四方面军主力西征。红军主力转移后,鄂豫皖根据地的税收工作走入低潮。
在苏区保卫战阶段,国民党在根据地遍插白旗,制造白色恐怖。税收活动范围大大缩小,税收工作只在相对稳定的区域开展。
1932年11月29日,中共鄂豫皖省委在檀树岗重建红二十五军。苏区税务总局的办事机构随之转移至柴山保(今陈店)深山区里办公。
1933年夏,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下,根据地税收立即转变征收形式,迅速开展白旗下的税收工作。这是便衣队白旗下征税地点——新县箭厂河段冲。
1933年7月,鄂豫皖省苏维埃南方办事处税务总局光山县税务分局,在光山县弦南区继续开展税款征收活动。这是当时的征税票据。
1933年5月,国民党军队对鄂豫皖根据地进行第五次“围剿”。1934年11月,红二十五军北上长征。
1935年2月,高敬亭在太湖凉亭坳(现在岳西)召开会议,决定重建红二十八军,并转变战略战术,大力发展便衣武装。
此后,鄂豫皖边区的革命斗争更加艰苦,税收工作方式也转变为游击税收、便衣税收,但税收工作仍在进行。据原中央军委副主席刘华清回忆:“便衣队是以县、区、乡干部为核心组成的,实际上是党政军综合性的武装工作队”,“起到没有挂牌子的苏维埃的作用”。其重要职能之一就是收税、筹粮筹款。
在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灵山便衣队规定佃农应交纳的地租,一半交地主,一半交红军。黄冈便衣队以游击形式继续向地主富农征税。商南便衣队利用自己的威慑力,要求保甲长白天为国民党办事,夜晚秘密为便衣队征粮收税,人称“红底子,白面子”。
1938年1月,红二十八军与鄂豫皖地区的地方武装,改编为新四军第四支队,同年3月开赴皖东抗日前线。
四、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税收制度
在根据地时期,主要是对两大行业开展征税:一个是农业,另一个是商业。农业累进税在其发展过程中,先后颁布了两大税则:一个是《关于征收累进税问题的通告》,另一个是《粮食收集储藏暂行条例》。在《粮食收集储藏暂行条例》之后,又先后颁布两项补充规定,分别是:《为不征收贫农累进税问题》和《为粮食累进税的征收问题》。
商业累进税按征税对象的不同分为四小税则,分别是:佣金税、营业累进税、特种税、进口累进税。
佣金税是对猪行、米行、茶行等从事交易行的中间人介绍买卖收取的佣金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累进税是对贩运货物陈列在固定铺面出售的商店征收的一种税,相当于现在的增值税。
特种税是对苏维埃规定的奢侈品和禁止品所征收的一种税,相当于现在的消费税。禁止品,主要是烟、酒、麻醉药品等;奢侈品,主要是丝绸、肉类等工农群众消受不起的物品。这是当时苏区征税的特种物品烟丝(俗称小烟)。
进口累进税是对从白区往苏区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相当于现在的关税。
根据地时期的累进税制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相适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鲜明的阶级立场。体现了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意志,取之于富有者、用之于广大劳动人民,税负远远低于军阀时代的税收。二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旨在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抑制私人资本的发展,保护公营和合作经济,促进商品流通和根据地经济发展。三是具备了现代税制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征收办法、处罚规定、免税项目等,内容齐全,结构完整,为新中国税制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经验。
五、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税务机构和干部管理
1931年7月,鄂豫皖税务总局成立,其先后任职的局长有三位,分别是:尹良太、肖永元、郭继宏。
总局成立后,其内设机构有5个,派出机构有两种:税务分局和海关分局。其中税务分局26个,海关分局1个。其具体分布是:湖北省11个,河南省7个,安徽省9个(含1个海关分局)。
海关局:据霍邱海关分局征收处主任陈介藩回忆,海关分局于1931年初设立,1932年秋在徐庭瑶部的进攻下,霍邱失守,海关分局随红二十五军撤到金寨县的简冲,后失散,前后坚持了一年左右。当时的局长叫詹大叶。
1931年初,苏维埃在安徽霍邱县河口镇大地主何子贤家设立海关分局,征收水陆两路进口货物的税收。
鼎盛时期,在鄂豫皖根据地从事税收工作人员达 300多人。
监察委员会对税务局徇私舞弊者及奸商破坏税收和偷漏税行为进行监督。
1931年6月,鄂豫皖财经委员会在新集开办财经学校,培训财税干部。校长郑义斋。1931年6月,傅家选曾参加鄂豫皖财经学校一期学习,尚未毕业即被分派到商城余集从事税收工作。
六、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税务管理
鄂豫皖根据地使用的税收票证是三联截票,开具时用毛笔填写,三联之间加盖骑缝章。
1931年8月13日,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发出通知第二十二号——《扩大苏维埃税收的宣传解释》。同月下旬,开展了财政经济政策宣传运动周,争取到根据地军民的广泛支持,为税收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苏维埃政府明确向纳税人提出“税则的实施,以苏维埃法律为后盾”。在纳税上有严格的纪律,在检查上有具体的实施机关,对漏税(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偷税)有明确的定性标准(三次不能缴上凭单者,则以漏税论)。对违法行为有具体的处理办法。
1931年秋,鄂豫皖中央分局决定成立工农赤卫军、武工队、便衣队进行武装护税。武装护税实际上就是带枪征税。为什么要武装护税?其原因有二:一是革命税收取之于富有者,用之于穷苦大众,税收工作在得到劳动人民拥护的同时,必然遭到地主、富农、富商的强烈反抗,他们有钱、有枪,甚至有民团武装,咱没枪不行;第二个原因是在战争年代,与国民党、地方武装争夺税源,税务人员必须做到“遇敌能打,遇税能收”,只能采取武装方式。这也是根据地税收的另一个特点。税收武装组织的成立,保护了税票、税款和税务干部的安全,推动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税收贡献
随着经济形势发展,根据地累进税制不断调整和完善,最终达到“免除工人和城市贫民的捐税,把重负加之于富有财产者身上”的要求,并使税收成为苏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鼎盛时期,鄂豫皖苏区年财政收入达800多万块银元,征收粮食实物30多万担。其中,通过税收组织的收入占根据地财政收入40%以上。
税收对根据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各项建设均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喜人局面:
●在农业上:分配土地,兴修水利,兴办农场,成立互助组,成立农村合作社,帮助农民解决种子、农具等生产资料不足。
●在工业上:发展军工业、建厂矿、成立生产合作社。
●在通讯上:建立电话、邮政、电报通讯。加强了根据地与中央的联系,结束了孤军作战的局面。
●在商业上:创办了两种崭新的商业经济形式,一种是国营性质的经济公社;一种是集体性质的合作社;并成立商务局,在赤白交界处建立交易所(过去称“圩场”),武装护送小商小贩出入苏区贩运货物。
●在金融上:成立造币厂,印制苏区货币;成立银行,制订《集股与低利借贷简章》,集中现金,统一金融。
●在文化教育上:成立学校、创办报刊,各种教育形式在根据地普遍开展。
当年创作的《送郎当红军》、《八月桂花遍地开》等歌曲,随鄂豫皖红军的转战,红遍全国。1932年5月,省苏文化教育委员会在新集红场举办大型体育运动会,庆祝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成立一周年,这是中国革命史上最早的运动会。
●在医疗卫生上:设立医院,救死扶伤,解决老百姓疾苦。这是位于箭厂河的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旧址。这是红军总医院细吴家分院旧址及出院证。
八、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英雄赞歌
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战争年代,根据地广大税务干部一手拿枪,一手收税,为了根据地的发展和壮大作出了巨大贡献。鼎盛时期,在鄂豫皖根据地从事税收工作人员达 300多人。期间有100多人为税收工作奉献了生命。
九、鄂豫皖根据地税收大事记
根据地税收大事记,记载着根据地税收走过的闪光足迹。
实物布展
走廊:旧址于2000年修复,是在原址按照原貌修建的旧址,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局长室:三个铜板像,是总局成立后先后牺牲的三个局长。
尹良太烈士:苏维埃税务总局首任局长,为创建根据地税收工作付出了巨大心血。牺牲时年仅28岁。
肖永元烈士:税务总局次任局长。1933年到光山县税务分局调集急需款项,返回途中遭遇民团截击,光荣殉职,时年35岁。
郭继宏烈士:苏维埃税务总局第三任局长,1933年冬,不幸被捕。敌人对他施用惨无人道的酷刑,宁死不屈,牺牲于黄阳寨的一个山洞外,时年38岁。
会议室:墙上是根据地的四则重要文献,分别是:苏维埃政府颁布的《经济政策》,中共鄂豫边特委颁布的《关于征收累进税问题的通告》;《关于商业累进税之规定》。
金库:陈列有金柜、谷物,和升、杆秤等计量用具,储藏着根据地绝大部分税收收入,各级军政机构的给养由这里输送、补充。
征收室:复原了两位先烈收税时的场景,相当于现在的“办税服务厅”。
正面墙上是程坏天、黎本清两位烈士的介绍。程怀天,湖北黄安县人,曾任紫云区税收员。1927年12月,黄安县城失守,不幸被捕,敌人要他说出组织和手中账款,被严词拒绝。恼羞成怒的敌人将他押到箭厂河,铁钉钉住四肢,残忍砍断手足,凌迟处死,时年26岁。
黎本清,安徽霍山县人,1931年任霍邱河口海关分局税收员,在一次收税途中不幸遭民团伏击,英勇牺牲,时年22岁。她是现在可考证的、在鄂豫皖时期为税收工作牺牲的唯一女税收员。
右边是纺车、箩筐等生产用具,反映了根据地税收工作者在工作之余,相应党的号召“边革命边生产”。
院落:这棵石榴树是清末秀才曾广良的夫人所栽,距今有120年的历史,它见证了根据地税务工作的成长和发展。
办公室:兼有值班保卫功能,陈列有老式木雕花床、旧扎染床单、蓑衣、老式座钟、笔墨纸砚等物品。
门庭:
左边是1931年总局成立时新集市的行政区划图,从中可以看到:鄂豫皖税务总局旧址处于11号位置,与1号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省委和2号鄂豫皖苏维埃紧邻,突显了其在当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据原房主的后代回忆,这里曾是红军的税务局,国民党的税务局,刘邓大军的税务局。全国解放后,这里是新县财税局,一直在续写着税收的历史。鄂豫皖税务总局旧址是全国为数不多的革命税务发源地之一。